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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导游证(IC卡)的通知
营旅管理字[2005]14号


各旅行社:
根据省旅游局的工作安排,今年10月份将再办一批导游证(IC卡)。市旅游局要求以旅行社为单位统一申报。旅行社申报时要提供: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三份,要求打字填报,格式统一,不得手写,纸张为A4纸(表格样式见附件)
2、提供导游资格证或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经当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印章的制式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2寸免冠红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张
请需要办理导游证的旅行社在10月17日之前将上述资料送到市旅游局管理科。
此通知

营口市旅游局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旅游咨询电话:16842168 旅游投诉电话:0417-2640777


 

 

 

 

主办单位:营口市旅游局 技术支持:营口市信息中心
如您有任何问题或是建议,请联系:email:yktour@yingkou.gov.cn